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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:产经
2017年11月14日

嘉定两老板因恶意欠薪被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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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日前,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某娱乐有限公司李某、陆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,这是嘉定法院受理的首例该类型案件。经审理,法院判定被告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1万元;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1年,罚金人民币1万元;判处陆某拘役五个月,缓刑五个月,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
据查,2015年6月,李某和陆某在嘉定同经营了某娱乐公司,后因经营不善,于2016年1月关闭,拖欠了尹某、林某等55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合计22万余元,并逃匿。接该公司员工举报后,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两次展开行动,要求被告单位接受劳动监察,但被告单位及两被告人李某、陆某均未予配合。公安机关接区人社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后,经立案侦查,对二人展开网上追逃。

去年10月,李某和陆某向部分员工协商支付18万余元,陆某还于同年11月缴纳了20万元作为工资支付保证金。审查起诉和案件审理期间,陆某、李某先后向公诉机关、法院缴纳了27533元和29140元。庭审中,两被告人李某和陆某对自己所犯全部供认不讳,当庭表示认罪。

记者 冉涛 通讯员 郝梦真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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