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版要闻
2013年01月29日
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贯彻落实中央、市委有关规定
嘉定制定十六条实施办法
阅读量:979 本文字数:595本报讯 日前,嘉定区出台了《贯彻中央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》,从改进调查研究、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、加强因公出国(境)管理、改进新闻报道、强化督促检查等方面,制定了16条贯彻落实中央8项规定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。主要内容如下:
改进调查研究
注重实际效果。区委、区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,每星期不少于1天。调研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,更要到困难较多、情况复杂、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加强工作指导,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。调研、汇报工作要讲真话、报实情。
简化接待陪同。区委、区政府分管领导到街镇调研,一般只要求街镇分管负责同志陪同。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,不以视频形式制作欢迎图文标识,不专门摆放花草,不安排用餐。
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
减少会议活动。能够由各部门自行召开的大会,不以区委、区政府名义召开。区委、区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基层举办的各类剪彩、奠基活动和庆祝会、纪念会、表彰会、博览会、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,确有需要的,须经区委、区政府统一安排和批准。
改进会议方式。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格和规模。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只出席以区委、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大会。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,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。
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厉行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。工作会议一律安排在本区范围内举办, (下转第二版)
◎ 《嘉定报》嘉定报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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