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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0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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疁城故事
2012年02月27日

归有光笔下的“张贞女事件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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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有光像



山水册页 冯迥/绘 嘉定博物馆藏




□友文

明嘉靖二十三年(1544)农历五月十六日,嘉定安亭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灭尸案。由于案情错综复杂,涉及人伦纲常、社会良知、幕后交易、礼义廉耻……大文学家归有光不依不饶,在前后四五年时间中,连续撰写了《书张贞女死事》、《张贞女狱事》、《贞妇辨》、《张氏女子神异记》、《祭张贞女文》、《招张贞女辞(并序)》、《答唐虔伯书》、《与李浩卿书》、《与嘉定诸友书》、《与殷徐陆三子书》、《答俞质甫书》等11篇文章书信,描写、记录、辩论这起案件。

那么,这究竟是一起怎样不一般的案件,值得归有光不吝笔墨、不厌其烦,如此高度重视?是文人茶余饭后的津津乐道、偷窥猎奇?还是唤醒社会良知、弘扬道德纲纪的严肃话题?

凄惨案情 错综复杂

归有光在《书张贞女死事》中详细叙述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原因和过程。

嘉定曹巷(今安亭南)人张燿有女18岁,嫁给侨居安亭开酒店的嘉兴汪姓富商的儿子为媳妇。张女过门不久,便发现婆婆经常在家里和恶少们饮酒作乐,几乎是半公开地与人通奸。而公公汪客年纪大了,嗜好喝酒,终日昏昏醉醉稀里糊涂不明就里。

没想到,时间一长,婆婆在与恶少们宴饮寻欢时,还非要媳妇张女出来侍奉左右凑凑“热闹”。张女十分委屈地把这件事告诉丈夫,哪知丈夫却说,那些人都是父亲的故交朋友,不必大惊小怪,没什么关系的!

一天,婆婆又与恶少在家里同浴,居然要张女为他们提汤送水,张女走进房间,惊讶地看到婆婆与赤身裸体的男人在一起,羞愧万分丢掉水桶逃回娘家。她掩面哭泣,娘家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。婆婆主动登门告诉亲家,都是家常琐事,并好言相劝张女回家,但张女一回到安亭,“则百端凌辱之。”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二三个月。

又一次,恶少胡岩等人竟动起了张女的坏脑筋。在婆婆的默许下,胡岩等4人先是登楼纵饮,点名要张女“三陪”,接着又胁迫张女同宿,张女不从,大喊“杀人!杀人!”以木棒自卫,被胡岩等人用绳索绑在床脚上。

第二天,婆婆继续召来诸恶少喝酒。酒醉饭饱之余,对被缚的张女“椎斧交下。”“刺其颈,刺其胁……”在折磨了一天一夜之后,张女死于非命。

张女死后,胡岩等恶少想抬走她的尸体,谁知尸体重得抬不动。他们急了,怕事情败露,就点了一把火把尸体与房子一起烧毁。邻居们发现汪家失火,纷纷前来相救,却发现了张女的尸体,恶少们早已逃之夭夭……此时,张女嫁到汪家不过5个月时间。

1541年,35岁的昆山人归有光考中举人,第二年,即嘉靖二十一年(1542)迁居到嘉定安亭,在世美堂教书。事件发生时,归有光“为奔车所伤,苦腰病久卧城(昆山)中。”由于干旱,“家人缺乏食,扶曳到安亭。”对于这件事,他也是在一个月后才知道的。

事后,归有光写下《书张贞女死事》一文,他在给朋友李浩卿的信中说,这篇文章,我觉得可以流传千古。我据实写来,完全是采用了《史记》和《汉书》客观公正、据实载史的笔法写成,还没有哪篇文章这么让我如愿以偿。归有光同时将此文寄送给嘉定城里的各位友朋,供其传阅、宣传。

事隔4年,嘉靖二十七年(1548),归有光16岁的儿子子孝离开人世,全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,但归有光似乎对张女事件意犹未尽,又写了《张贞女狱事》,披露了此案幕后涉及的种种利益关系、曲折复杂的审理过程,加入了更多的故事细节,对案件的“后续”作了更加详细的“跟踪报道”。

在这篇狱事记中,增加的人物有:

恶少胡岩的父亲胡堂,也是谋杀张女的主谋之一。

与张女婆婆汪妪有私通关系的汪家雇奴王秀,本已离开汪家,却受胡岩的金钱诱惑,回到汪家。胡岩的如意算盘是,编造张女与王秀私通而自杀的谎言,瞒天过海以图自保。

张女的娘家人大都“多得其(胡岩)金。”张女的外祖父金炳,也被胡岩以金钱收买,教儿子张燿即张女的父亲放过胡岩,“独告朱旻”。

朱旻,也是在现场饮酒放火杀人的4恶少之一。但他开始谎称自己并不在现场,仅仅是在“户外窃听而已。”因此并未立即遭到官府收押。

汪家的婢女指认,周纶也是参与杀人的恶少之一,是他“以椎击贞女(张女)”,且“鞫问数四,不易辞。”也就是说,周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
增加的情节有:

大火烧屋之时,胡岩裸身冲出,只披了一点草履,因为“其衣为血所溅。”

验尸时,张女喉下有刀孔,“容二指,尚有血沫喷涌。”但仵人(官府检验命案死尸的人)收了金钱却敢张口说瞎话,验尸“报告”上公然称“无伤”。

事发后,张女的婆婆汪妪“赀千金,悉寄岩家。”于是胡岩愈加有钱,频频向经办此案的人行贿打点以求“解套”。开始,王秀作伪证,将杀人罪行推至朱旻,胡氏父子和其它案犯逍遥法外。

故事并未结束,精彩还在后头。

出了人命案,且众人所见“尽去其(张女)衣,肤青肿。肋及下体,皆刀伤血流。”民怨沸腾,县令张重心知肚明,仵人肯定是被人以金钱买通,然而张重对他仅“薄责而已”。但鉴于压力,对于胡氏父子,还是暂时关押起来。

此时,嘉定城内有罢官归家的张副使和回乡丁忧的丘评事,官场上,这2人应该是有头有脸的人物。知县张重于是向二老咨询策略。张副使老奸巨滑,默而不语,看看丘评事说:你是老法师了,你说。丘评事说:杀了一个女子,要抵偿和牵连四五人,若如实上报给监司,恐怕把事情搞大了不好收场。“那您说怎么办呢?”新来的知县张重急着问。张、丘2人于是授计:可以谎称是汪家雇工强奸了东家媳妇,说张女是受辱后自杀的。这样,抓王秀一人作“替罪羊”足矣。此计一出,胡岩等人拍手称绝。半个月后,再验张女尸体,对外言其自杀,于是张重堂而皇之释放了胡岩等犯。

知县判案,颠倒黑白,恰逢张重到县学给学生讲课作“报告”,学生们纷纷要求知县实事求是、秉公执法,也许是受到良心的谴责,张重急忙令人抓捕胡岩和汪妪等人。并把胡岩捆绑起来,“以朱墨涂面,迎至安亭,祭慰贞女。”

重回牢狱的胡岩故伎重演,贿赂守卒,把老情妇汪妪害死以封口,“且尽匿其金。”这时,张重再次显示其无能的一面,他也怀疑汪妪之死系胡岩买通关节所为,但照旧仅仅“教育批评”了一番守卒而已。

记录世变 恢复道德

归有光写道,之所以详细写张贞女事和其后狱事,目的是“以志世变”。

横行乡里的泼皮,杀人越货的罪犯,收受贿赂公然颠倒黑白的“法官”,卑鄙猥琐的亲生父母,寡廉鲜耻的婆婆,日夜昏醉的公公,助纣为虐的丈夫,抛弃子民的官员,还有只顾保全仕途声誉、老奸巨滑的旧官僚……在这起案件中,“世相”纷呈。

万历《嘉定县志》记载,明初,嘉定地区风俗淳朴。大致表现在:贤士大夫读书论道,通古达今;缙绅与布衣互相交谊,子女婚嫁以谈论财礼为耻;为农者专心稼穑之事,不习商贾,交租时争前恐后,以先交为荣;鄙视无所事事、日日赌博饮酒之徒;妇女辛勤纺织,早作夜休;名家望族女子不宴会、不游行于街巷。

沈德符在《万历野获编》中曾说:“国朝士风之敝,浸淫于正统,而糜溃于成化。”到了正德皇帝朱厚照(1491—1521)时,其荒淫暴戾,怪诞无耻,达到了极致。这个无道昏君,纵情淫欲、荒废朝政,建豹房、储美女,天天享乐,不到30岁就淘空了身子,一命呜呼。上行而下效,整个社会沉浸在奢靡享乐的风气之中,礼崩乐坏也就势在必然。

明朝中后期,随着棉花的大量种植,加之生丝、棉纺织品、手工艺品交易的繁盛,商品经济迅速发展,嘉定地区出现了一大批富家大户。他们豢养家奴、沉溺玩乐、颓废堕落,吃喝玩乐的花样繁多。俭朴守礼的风气逐渐为奢靡僭越的风气所取代:富家大户宴客,往往罗列山珍海味,相互攀比“档次”;丧葬仪式极尽奢华,以炫耀乡里为荣耀;文人学子多空谈,渐成“侮老之习”;大家族的奴仆狐假虎威,仗势欺人,一旦主家衰落,则落井下石;兄弟手足甚至常常同室操戈。

张女被害事件本身,可谓骇人听闻。尔后的验尸、审理、判处,竟有如此多的幕后金钱交易、利害关系。透过此案,足以印证当时世风日下,道德规范、人伦纲常已溃崩破碎;社会良知、礼义廉耻,已沦丧殆尽。连续撰写十多篇文章书信,归有光不仅是为了帮助张女讨回公道,更重要的是他希望记录世变、警醒世人、恢复纲纪、弘扬道德。

贞女烈妇 争论不休

归有光不过是个在安亭教书的布衣书生,他唯一的“武器”就是手中的那支笔。应该说,在为无助的张女伸张正义的过程中,归有光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六月,归有光回到安亭,从乡民中了解到张女遇害的来龙去脉,得知案件审理过程中凶手以金钱贿赂官员和相关证人,验尸官屡屡更换,县令久久没有结案,受害者喊冤屈死、凶手逍遥法外等情况,他义愤填膺,通过信件联络嘉定地区的朋友唐钦尧、李浩卿、殷都、徐学谟、俞质甫等,倡议当地文士向司法机关申述施压,担负起为张女伸冤的责任,将凶手绳之以法。同时,联合同乡冯淮、杨伟、殷子义等人为张女作哀词、悼词,制造惩恶扬善的社会舆论。

在归有光的倡议和动员下,唐钦尧、潘士英、张荆等人联合嘉定诸生,向知县张重详细陈说案情,晓以大义,张重终于醒悟,立刻拘捕胡岩一干人,张女的冤屈大白于天下。

嘉靖二十六年(1547),巡按御史王言奏请为张女建祠,这就意味着官方承认了其贞节烈妇的“尊贵”地位。

但是,张女属贞女还是烈妇,又在社会上引起了一番争论。

封建社会,对贞节烈妇的褒扬,在唐宋以前仅仅“宣传教育”。但到了宋代以后,理学大盛,所谓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。”各级国家机器全面卷入制造“贞节烈妇”的“运动”中,节烈观成了妇女们自愿引颈就戮而不觉其苦的毒汁。所谓节烈,“节”自然指贞节;“烈”则是以死殉节。古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进入“烈妇祠”的前提是不失贞节。张女嫁入汪家虽然仅5个月,但一直受到泼皮无赖恶少的骚扰,加上其婆婆的默许、丈夫的袖手旁观,胡岩等好色之徒肯定是不会放过汪家这个新媳妇的,因此,张女是否保有清白之身,当时社会舆论充斥着不同的意见。归有光的好友唐钦尧有此疑虑,归有光也不敢肯定,他说,张女“守义而死”毫无疑问,问题是,“以群凶之威力,不能保其不污。”后来,归有光认为,如果张女已经失节,就不至于被胡岩等人杀害,既然张女被害,足以说明她是以死明志。归有光在文章中均以“贞女”来称呼张女,就是为了在舆论上保全其贞节,因为,只有如此才能将她供入当地的祠堂,可谓用心良苦。

《明史·烈女传》、万历《嘉定县志》和光绪《嘉定县志》的《烈女传》把张女列入其中;但光绪《嘉定县志》细分为列女节、烈女孝、烈女贞和烈女烈四类,张女归入“烈女烈”一类而未分在烈女贞一类。张女后来也是被供奉在嘉定“烈妇祠”中的。

“魂兮归来乎!东有穹洞,门帘肃兮。朱火粲粲,丽文木兮。黄金铠甲,光煜煜兮。云中鼓乐,来逆复兮。神女迅众,齐欢睦兮。靡颜盛鬋,被绮穀兮。芳馨杂糅,纷郁郁兮。遨游阊阖,骛轻穀兮。邑宰敬恭,虔尸祝兮。闭安弘靓,永宜屋兮。魂兮归来兮!”

你看,那美丽而善良的灵魂,柔躯雅步,在天庭中默默逡巡。鼓乐响起,神女们珠冠霞帔,芳馨馥郁,迎接张女的到来。恍若琼台瑶池的仙境,令人神往……

在《招张贞女辞》中,归有光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文采,为张女招魂,在他心目中,张女已不是一个遭受不幸的普通女子,而是美丽与善良的化身。

19岁女子所遭受的人生痛苦,在这绮丽华美的氛围中,悄然消融……

百姓的份量,在归有光心中,爱之弥深,护之弥坚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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