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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5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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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5月15日

第三次农业普查嘉定区普查的主要结果日前公布

看过来,嘉定的“三农”家底全在这里

阅读量:2544    本文字数:2824

为摸清“三农”基本国情,查清“三农”新发展新变化,根据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嘉定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,本区与全市同步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。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,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。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,居住在农村有确权(承包)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,农业经营单位,村民委员会,乡镇人民政府。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、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。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,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。全区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约2100人,登记了40849户农户、144个村级单位、10个乡镇级单位、410个农业经营单位;组织60多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等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,完成了26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,实地调查了75个样方和15个抽中普查区,实施了10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,取得了本区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。

 

根据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和上海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规定,嘉定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嘉定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特发布普查公报,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。本次农业普查本区共调查了10个镇及涉农街道园区,其中,镇7个、涉农街道园区3个;144个村级单位,其中,141个行政村,3个涉农居委会;1734个自然村;33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。

嘉定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嘉定区统计局

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

 

农业基本生产条件

本次农业普查对本区农业经营主体、农业机械、土地利用和设施进行了调查。主要结果如下:

土地利用

2016年末,本区耕地面积10767.0公顷,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(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)1461.9公顷。(注: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部数据)

农业经营主体数量

2016年,本区农业经营户25373户,其中,规模农业经营户475户。农业经营单位410个,其中,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187个。(注:农民合作社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)

农田水利设施

2016年末,本区调查村中排灌站数量168个。

2016年末,本区能灌溉的耕地面积7691.3公顷,其中有喷灌、滴灌、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1887.2公顷;100%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灌溉用水为地表水。

设施农业

2016年末,本区温室占地面积52.3公顷,大棚占地面积777.6公顷,渔业养殖用房面积1.2公顷。

农业机械

2016年末,本区拖拉机901台,耕整机110台,旋耕机404台,播种机98台,水稻插秧机87台,排灌动力机械432台,联合收获机206台。

 

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

本次农业普查对本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。主要结果如下:

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

2016年,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(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)1344人,其中,男性占57.0%,女性占43.0%;年龄35岁及以下的占8.3%,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占58.0%,年龄55岁及以上的占33.7%。

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

2016年,本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28190人。其中,男性14792人,占52.5%;女性13398人,占47.5%。

从年龄构成看,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,年龄35岁及以下的占4.4%,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占32.8%,年龄55岁及以上的占62.8%。

从受教育程度构成看,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,未上过学的占4.3%,小学占30.1%,初中占52.9%,高中或中专占10.0%,大专及以上的占2.7%。

从主要从事农业行业构成看,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,主要从事种植业的占90.7%,主要从事林业的占3.8%,主要从事畜牧业的占1.6%,主要从事渔业的占1.1%,主要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占2.8%。

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

2016年,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6041人,其中,男性占60.2%,女性占39.8%;年龄35岁及以下的占8.0%,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占49.2%,年龄55岁及以上的占42.8%。

注:

1、农业经营户:指居住在嘉定区行政区域内,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农业经营户,以及居住在农村,有确权(承包)土地的住户。

2、规模农业经营户:指具有较大农业经营规模,以商品化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户。规模化标准为:

种植业: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、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、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。

畜牧业: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;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;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;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;肉鸡、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;蛋鸡、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;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。

林业:经营林地面积达到500亩及以上。

渔业: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;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;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;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30万元及以上。

农林牧渔服务业: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。

其他: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,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经营户。

 

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

本次农业普查对本区7个镇和144个村级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,主要结果如下:

交通

2016年末,在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镇有2个,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有6个。

100%的村通公路。76.0%的村通村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;24.0%的村通村主要道路为柏油路面。94.0%的村村内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;6.0%的村村内主要道路为柏油路面。90.3%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。93.8%的村通公共交通。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、居民定居点距离在5公里以内的占99.3%。

能源、通讯

2016年末,100%的村通电,33.3%的村通天然气,100%的村通电话,100%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,100%的村通宽带互联网,31.3%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。

环境卫生

2016年末,100%的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,100%的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。100%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,59.7%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,100%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。

文化教育

2016年末,100%的镇有幼儿园、托儿所,100%的镇有小学,100%的镇有图书馆、文化站,57.1%的镇有剧场、影剧院,57.1%的镇有体育场馆,100%的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。

18.8%的村有幼儿园、托儿所,75.7%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,58.3%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。

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

2016年末,100%的镇有医疗卫生机构,100%的镇有执业(助理)医师,100%的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,100%的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。62.5%的村有卫生室,52.8%的村有执业(助理)医师。

市场建设

2016年末,100%的镇有商品交易市场,85.7%的镇有以粮油、蔬菜、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,14.3%的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。

58.3%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,1.4%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,29.2%的村有持营业执照的餐馆。

 

农民生活条件

本次农业普查对40849户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。主要结果如下:

住房

2016年末,97.9%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。其中,拥有1处住房的15885户,占38.9%;拥有2处住房的20415户,占50.0%;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3671户,占9.0%。拥有商品房的25796户,占63.1%。

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。住房为砖混结构的29817户,占73.0%;钢筋混凝土结构的8914户,占21.8%;砖(石)木结构的1499户,占3.7%;其他结构的619户,占1.5%。

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

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71辆,摩托车、电瓶车166辆,淋浴热水器121台,空调224台,电冰箱123台,彩色电视机236台,电脑82台,手机268部。

饮用水

40717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,占99.7%;132户的饮用水为井水等其他水源,占0.3%。

卫生设施

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39263户,占96.1%;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或旱厕的636户,占1.6%;无厕所的950户,占2.3%。

主要生活能源

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煤气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和电(注:可双选)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,主要使用煤气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的39927户,占97.7%;主要使用电的23420户,占57.3%;主要使用柴草的1134户,占2.8%;主要使用沼气的28户;主要使用太阳能的48户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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